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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全国各地积极调高新能源发电比例

日期:2021/05/1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达成是系统工程,涉及能源结构的调整,如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比例的提高。“十四五”开局,中国经济进入新阶段,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发布第14个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据统计,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等地区在“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均给予了很大的重视。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被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报告指出,要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达成是系统工程,涉及能源结构的调整,如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比例的提高。“十四五”开局,中国经济进入新阶段,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发布第14个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据统计,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等地区在“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均给予了很大的重视。


北京市: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福建省:形成2个以上产值超千亿元新能源产业集群

构建更加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加快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升级。推进“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电能替代。

以沿海一带为新能源产业创新走廊,以莆田、泉州异质结电池及装备生产基地为产业核心,以宁德、漳州储能产业基地、兴化湾—平海湾海上风电产业园为两翼,打造“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一廊主轴和多点布局”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培育3~5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形成2个以上产值超千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将福建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级的新能源产业技术、标准、成果、装备的输出高地。


甘肃省:2025年风光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模,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积极开展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加快酒湖直流、陇电入鲁配套外送风光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开工建设玉门昌马等抽水蓄能电站,谋划实施黄河、白龙江干流甘肃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推进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无补贴发展。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开展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清洁能源交易大数据中心。大力发展生物质能。

到2025年,全省风光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30%,外送电新能源占比达到30%以上。


广东省: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铀资源保障水平,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发展气电,合理接收省外清洁能源,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基于低碳能源的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体系建设。到2025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万千瓦。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


河南省: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链


优化省内能源结构。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建设,拓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氢能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工业副产氢纯化水平,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链。推进煤矿绿色智能化升级,有序释放优质产能。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重点在电力缺口较大地区布局大容量高效清洁支撑电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原则上不再建设除民生热电外的煤电项目。稳定原油、天然气产量,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

青电入豫工程投用,电力总装机突破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28%,管道天然气网络覆盖90%以上县城,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四水同治”成效显著,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下闸蓄水,引江济淮、小浪底南北岸灌区等十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


黑龙江省: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

优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消纳为导向,结合省内外电力市场,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构建多种能源形态灵活转换、智能协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体系,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例达50%以上。有序推进风光资源利用,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和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在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等城市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燃气调峰电站,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蓄能设施。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绿色氢能利用。


湖南省:“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57% 

“十四五”期间,能源网持续巩固,电力装机新增10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57%,省外能源入湘通道不断拓宽。水利网持续完善,莽山水库、毛俊水库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全覆盖。信息网扩容升级,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布局,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物流网优化布局,形成了“一核三区多园六通道”的空间格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环保与民生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重大成效。

切实加大能源供应能力。坚持省外优质引入和省内加快建设相结合,多渠道全面提升能源供应能力,构建保障有力、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煤炭产运需协调衔接,推进与陕西、山西、内蒙古等重点产煤地区合作,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淘汰煤矿落后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推进煤炭绿色发展。深度挖潜水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和地热能,稳步推进氢能等发展。加强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鼓励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煤炭应急储备项目建设;推进长沙、常德、衡阳等地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新建长沙等一批天然气调峰电厂;加快岳阳国家原油商业储备基地、黄花机场航煤油库等建设。


江苏省:打造国家级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陆上风电平价项目,打造国家级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因地制宜促进太阳能利用,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多元化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推进垃圾焚烧电站规划建设。加强源网荷储协同,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安全利用核能,加快田湾核电7、8号机组项目建设。提高煤炭清洁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淘汰落后煤电机组。以能源结构调整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重大能源装备先进技术和生产制造水平,建设新能源 产业基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提升能源存储消纳能力,持续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设施配套发展,实施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储能设施和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推进宁夏能源(煤炭)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加强能源需求侧响应管理,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等新能源,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以上。

全链条布局清洁能源产业。坚持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围绕风能、光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高标准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红寺堡、盐池、中宁和宁东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和贺兰山、麻黄山和香山平价风电基地。加快发展光伏制造、风电制造和清洁能源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氢能制备、存储、加注等技术开发,积极培育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

建设1400万千瓦光伏和450万千瓦风电项目、宁东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工程;实施隆基乐叶科技年产3吉瓦单晶电池、矽盛光电4吉瓦单晶硅棒硅片、中车株洲风机装备制造、威力传动高精密传动设备、金晶科技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和日盛高新氢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山东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

统筹能源生产和消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能源供给保障,稳定省内能源生产,实施减量替代,稳步发展大型高效清洁煤电。到2025年,全省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左右,省内电力总装机规模达1.9亿千瓦左右。

加快优化能源结构。突出可再生能源、核电、外电、天然气四大板块,实现能源消费增量由清洁能源供给。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风电统一规划、一体开发,规划布局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开展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建设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科学发展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实施核能高效开发利用行动计划,稳步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沿海核电基地建设,适时启动第四核电厂址开发,打造核能强省。持续扩大“外电入鲁”,重点推进昭沂直流配套电源投产,推动鲁固直流建设配套电源。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达1300万千瓦左右,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主干管网里程达到8500千米,沿海LNG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年左右。


山西省:2025年电力外送能力达到5000万~6000万千瓦

主动参与国家海洋战略。深度融入环渤海地区蓝色经济协同发展,推进重点产业领域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能源开发前沿技术,深化与沿海地区合作交流,抢占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新领域。加强山西特色文化与海洋文化交流合作,促进共赢发展。

提升清洁电力发展水平。立足电力外送基地战略定位,推进电力资源跨区域配置能力建设。以华北、华中等受电地区为重点, 布局推进一批特高压及外送通道重点电网工程。适应煤电从主体性电源逐步向基础性电源转变趋势,探索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项目与风电、光伏、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构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电力外送能力达到5000万~6000万千瓦。

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试点,推动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示范应用。发挥焦炉煤气制氢等工艺技术低成本优势,有序布局制、储、加、运、输、用氢全产业链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核能等开发布局。


浙江省: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过57%

全面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海上风电布局建设,加快储能、氢能发展,到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过57%,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持续优化外来电输入比重和结构。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建成天然气主环网,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民生优先的综合供能服务网。加快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围绕核电基地探索建设零碳未来城(园)。(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