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五部门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日期:2022/11/2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工信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工信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另一方面,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以下6个方向将被优先考虑。一是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多能互补、光伏制氢、光伏直流系统和自发自储自用等方向。

二是交通应用,包括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和货运场站等场景采用智能光伏,实现充电桩、周边设施等应用。

三是农业应用,包括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渔业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生态复合模式,建立“光伏+农业”互补分布式有效供应机制。

四是信息技术,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电力电子、柔性电子、信息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以及有关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和工业机器人等方向。

五是产业链提升,包括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退役组件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智能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

六是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组件转换效率在24%以上)、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高效硅片等方向,以及相关智能光伏产品在大型光伏基地、数据中心和海洋光伏等领域应用。

通知要求,各地推荐的示范企业及项目要严格控制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5家,示范项目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3家,示范项目不超过5个。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提交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选;加大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试点示范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对示范企业、项目开展评估考核,并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通知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和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