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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积分新规出台 自8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7/1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著增强,将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现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进行了修改。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著增强,将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7年,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积分办法》,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传统汽车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相关部门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了5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规模快速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2022年,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4.11升/100千米(WLTC工况),较2016年下降40.8%,提前3年实现2025年4.60升/100千米的目标;新能源乘用车产量603.6万辆(纳入积分核算数量),较2016年的33.5万辆增加17倍;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续驶里程达到424千米,平均百千米电耗达到12.35度,分别较2016年提升106.8%、下降21.5%。

《积分办法》是我国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市场化机制的重要尝试,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2020年,针对企业燃油车节能技术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问题,《积分办法》进行了首次修改,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关联企业认定等制度。

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加速绿色化转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快速提升,当前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积分办法》执行中出现了机制不够灵活、市场供需调节能力不足、积分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再次修改《积分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决定》修改了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调整《积分办法》附件中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同时,考虑到后续新能源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决定》规定工信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作出调整。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积分办法》运行的实质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但由于积分供需会因为技术进步、市场结构变化而变化,维持积分市场供需平衡、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较大,极端情况下存在供需失衡风险。

为避免出现供需失衡,尽量保持价格稳定,稳定行业企业预期,《决定》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探索建立积分池制度。综合积分市场历年运行情况和模型评估,当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供需比超过200%时,市场出现积分过剩风险,启动积分池储存,允许企业按自愿原则在积分池中储存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当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供需比低于150%时,市场存在积分不足风险,允许企业提取储存的正积分。

为减少调节机制对交易市场的干预,当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供需比介于150%和200%之间时,积分池不启动;但为避免出现过度存储、提取导致市场供需逆转,《决定》设定了企业存储和提取积分的比例要求。同时,为鼓励企业参与积分池调节,给予存储积分5年有效期、无年度折损等优惠,并允许企业提取但未使用的积分返还积分池。考虑到今年的积分供需形势,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相关条款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

除了新能源汽车积分分值计算、积分比例要求、积分池管理,此次《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为推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进一步直观体现企业碳排放水平,参考国际管理惯例,增加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考虑到政策运行基本稳定,且已建立积分市场调节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积分交易灵活性,允许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结转;考虑到积分池制度实施给企业询价、谈判、交易带来一定影响,将积分交易、负积分抵偿周期延长30日;为保障数据统计更加准确,调整境内生产、进口乘用车分别以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发证日期、海关报关单证放行日期为准确定核算年度;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提出将根据产业发展和碳排放管理工作需要,适时研究建立与其他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由于《积分办法》运行的实质是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过程中出现了积分价格波动不可避免,但此前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价格大幅波动、积分价格偏低等情况,主要有3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前期价格偏低。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没有新能源汽车积分考核比例要求,企业生产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产生正积分,导致正积分供应较多、前期价格较低。二是中间价格走高。2019年以来考核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加之2020年疫情影响,导致新能源正积分供应减少,积分供需形势收紧,积分价格随之走高。三是近两年价格下降。2021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供应充足,同时由于测试工况切换,企业平均油耗变化情况好于预期,油耗负积分规模降低,导致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供给充裕、积分价格走低。

“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上述情况,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分值,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新增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的灵活性措施,特别是考虑到前期工况切换对油耗目标值的‘放宽’。”上述负责人强调,下一阶段油耗目标值及实施要求需优化调整,企业预计会充分利用积分池预存积分,以备2025年后提取使用。

工信部称,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考核的加严和积分池制度的落地实施,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得到改善,积分交易价格将逐步平稳并趋于合理水平。从初步了解情况看,企业对此均有预期,认为《决定》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著增强。(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