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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新规则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与交易

日期:2024/05/2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与交易规则》,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健康有序发展,并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之一,近日对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的核发与交易规则进行了全面升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与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健康有序发展,并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规则》,绿证将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以及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此举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进一步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普及。

《规则》明确,绿证的核发和交易将遵循“核发统一、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核发工作,而交易则面向社会开放,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同时,规则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全生命周期数据的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

在职责分工上,国家能源局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将负责绿证具体政策设计,制定核发交易相关规则,并指导核发机构和交易机构的具体工作。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将具体负责绿证的核发工作,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则将为绿证的核发、交易、应用等提供技术支撑。

《规则》还规定了绿证交易主体的范围,包括卖方(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和买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交易主体需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立唯一的实名绿证账户,以参与绿证的核发和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对绿证的核发范围进行了明确。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将核发可交易绿证。而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则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

同时,根据《规则》,每个绿证单位将对应1000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对于当月电量不足以核发一个绿证的情况,将自动结转至次月,确保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充分利用。

在绿证核发方面,《规则》明确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须在每月22日前,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送上月电量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电网企业无法提供信息的自发自用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直接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电量信息,并附上电量计量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一措施确保了所有可再生能源电量都能纳入绿证核发体系。

在绿证交易方面,《规则》规定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绿证交易的组织方式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等。这些措施将提高绿证交易的灵活性和效率,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规则》还明确了绿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并规定超过有效期或经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绿证将被及时核销。这一措施将确保绿证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了保障绿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规则》还加强了对绿证市场的监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绿证核发和交易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

此外,《规则》还强调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将提供绿证在线查验服务,用户可通过系统或扫描绿证二维码获取绿证的相关信息。同时,系统还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技术,保障绿证核发交易数据的真实可信、系统安全可靠。

国家能源局表示,此次《规则》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公正的交易环境。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推广力度,为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贡献力量。(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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