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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软件业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日期:2024/06/0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1—4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平稳,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利润总额两位数增长,软件业务出口降幅收窄。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工信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4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态势平稳,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利润总额两位数增长,软件业务出口降幅收窄。

据统计,1—4月,我国软件业务收入3.8万亿元,同比增长11.6%;软件业利润总额4314亿元,同比增长14.3%;软件业务出口154.9亿美元,同比下降0.4%。

分领域看,1—4月,软件产品收入9127亿元,同比增长8.7%,占全行业收入的比重为24.1%。其中,工业软件产品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8.7%。

软件产品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也较快增长。1—4月,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4983亿元,同比增长13.2%,在全行业收入中占比为65.9%。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4107亿元,同比增长14.3%,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比重为16.4%;集成电路设计收入989亿元,同比增长11.3%;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2880亿元,同比增长4.5%。

此外,1—4月,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520亿元,同比增长9.3%;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3275亿元,同比增长8.4%。

在区域发展方面,中西部地区的软件业务收入增速尤为引人注目。1—4月,中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801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较一季度提高2.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3636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较一季度提高1个百分点。此外,东部地区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东北地区738亿元,同比增长11.7%。4个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8%、9.6%、83.7%和1.9%。

值得一提的是,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阵地,在软件业务上均有不俗表现。1—4月,京津冀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9888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较一季度回落1.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10253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较一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两个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26.1%和27%。

此外,主要软件大省的收入占比也有所提高。1—4月,软件业务收入居前5名的省份中,北京、广东、江苏、山东和浙江软件收入分别为8828亿元、7147亿元、4455亿元、3956亿元和2820亿元,分别增长16.9%、12.6%、8.3%、10.1%和4.9%。五省(市)合计软件业务收入27206亿元,占全国比重为71.8%,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中心城市的软件业务收入增长也不容忽视。1—4月,全国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9175亿元,同比增长9.8%,占全国软件业务收入比重为50.6%。其中,宁波、武汉、深圳、厦门、沈阳和大连软件业务收入增速超过全国平均增速。(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