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启动
为突出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工信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遴选对象为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和锌冶炼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3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近3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2023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等。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应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通知》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征求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公告。工信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复审,遴选确定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公示。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包括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政策支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二是推动行业对标。总结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适时将先进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经验交流会等,宣传推广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等作用,为企业提供节水诊断、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水效领跑者称号实施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水效领跑者条件的,撤销称号,3年内不得申报水效领跑者。对在水效领跑者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园区,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场会、发布会和推荐会等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带动全行业整体提升用水效率。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园区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