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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岩:加速深远海风电发展 助力能源转型

日期:2024/07/04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其发表的署名文章——《扎实推进深远海风电发展》中,深入分析了我国深远海风电的发展现状、战略意义及未来前景,呼吁各方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深远海风电产业的繁荣发展。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的双重压力下,海上风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支柱,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特别是深远海风电,以其巨大的资源潜力和战略价值,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热点领域。近日,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其发表的署名文章——《扎实推进深远海风电发展》中,深入分析了我国深远海风电的发展现状、战略意义及未来前景,呼吁各方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深远海风电产业的繁荣发展。

秦海岩从3个方面深刻剖析了我国发展深远海风电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更在于巩固海洋主权、促进经济发展及产业升级。

一是深远海区域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根据世界银行(WB)的数据显示,全球可开发的海上风能资源超过710亿千瓦,其中深远海占比超过70%,但目前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尚不足0.5%。据国家气候中心的最新评估结果,我国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超过12亿千瓦。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可以显著提升风电开发规模,提升能源自给自足能力,保障能源安全;同时,可以促进能源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

二是发展深远海风电可巩固海洋主权,构筑权利屏障。深远海风电项目大多处于海洋专属经济区中,由所属国家享有开发权。依据我国《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1031-2019)》,远海风电场指场区离海缆路由登陆点所在岸线最近距离大于65千米的风电场,深海风电场指场区水深大于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0米的风电场。因此,深远海风电项目大多会跨越12海里领海外缘线,位于海洋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

开发深远海风电,可增加专属经济区经济活动,巩固海上主权。在专属经济区水域开发利用海上风电,不仅可实现能源资源权利,同时还可通过提升深远海经济活动水平,巩固海上主权,促进海洋富国与海洋强国相统一,对于构筑权利屏障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三是发展深远海风电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抓手,可促进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开发深远海风电可使沿海地区实现绿色电力就近生产,降低用能成本,为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提供支撑。我国沿海省份经济发达,总耗能约占全国的一半,且用能仍以化石能源为主,减排压力大。加快开发丰富的深远海风能资源,不仅可以使沿海地区“电从身边来”,满足其用能需求,而且可大大降低用能成本,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能源底座”作用。

深远海风电产业链长,集合了当前高端装备制造的尖端技术,可延伸、涉及、覆盖其他高端产业,通过产业间协同发展,由风电整机制造向新材料、电气装备、机械传动装备、海工装备研发制造拓展,聚合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产业价值,形成万亿元级产业集群,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能。深远海风电可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最大化利用海洋资源,成为渔业产品、绿色能源和绿色工业品生产基地与补给中心。

在认识到深远海风电的巨大潜力和战略价值后,我国正全面加速在这一领域的探索与推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开展深远海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开展深远海风电平价示范。根据国家批复的各省份海上风电规划,预计到2025年后,国内百万千瓦级、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项目将主要位于深水远岸海域。

秦海岩表示,我国在深远海风电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为未来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随着技术的不断突破和成本的逐步降低,有理由相信,深远海风电将成为我国乃至全球能源领域的重要力量。

一方面,多年来我国在深远海风电开发的核心技术和实践经验上,已取得一系列成果。我国已有“三峡引领号”“海油观澜号”“扶摇号”“国能共享号”等多个漂浮式风电机组平台实现并网或安装。今年4月,明阳智能16.6兆瓦双风轮“OceanX”的浮式基础也得以下水开始安装工作。这些漂浮式机组创造了“全球首台抗台风”“全球最大“全球首个风光渔融合”等多项纪录。明阳智能、运达股份、电气风电、中车株洲所等整机企业已推出多款单机容量在16~20兆瓦的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为我国海上风电加速“走向深蓝”夯实了基础。

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完备的海上风电产业链体系。经过多年培育,我国已经建立起涵盖勘察设计、设备研发制造、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检测认证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的海上风电产业链,能够支撑深远海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在机组制造环节,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生产的风电机组(包括国际品牌在华的产量)占全球市场的2/3以上;发电机、轮毂、机架等铸锻件,以及叶片、齿轮箱、轴承等关键零部件的产量也占到全球市场的70%以上。

“当前,我国深远海风电尚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主基调应是稳中求进,在实践中寻求成长与突破。因此,应着重在健全政策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实践等方面发力,确保我国深远海风电在2030年左右实现商业化发展。”秦海岩针对我深远海风电的发展现状,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建议。

一是为了保障深远海风电的健康发展,建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全国深远海风电的发展蓝图。这不仅有助于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还能为行业提供清晰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指引。同时,出台相关政策,集中建设送出线路,优化登陆点,以降低输电成本,也是推动深远海风电发展的关键一环。

二是呼吁国家海洋主管部门适时修编调整海洋主体功能区划,为深远海风电项目划定专门的海洋基本功能区。这既能确保风电项目的顺利实施,又不会损害海洋的基本功能,实现了海上风电与海洋生态的和谐共生。

三是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为深远海风电开发提供“一站式服务”,并简化项目开发审批流程。这一措施将极大地提高项目开发的效率,为深远海风电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在成本方面,目前深远海风电项目的开发成本仍然较高。通过建设一批示范性项目,推动技术进步,积累建设经验,促进产业链完善,有望创造规模化效益,降低深远海风电的开发成本。预计到2050年,漂浮式海上风电成本将大幅下降,而“十五五”期间,我国深远海风电成本也有望显著下降,逐步具备平价商业化开发条件。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日益严峻,清洁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中国作为世界风能发展的重要力量,正积极把握深远海风电这一战略机遇,通过技术创新、产业链完善和政策支持,全力推进深远海风电的规模化发展。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深远海风电将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能源领域的重要支柱。(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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