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强化新能源与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攀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快速涌现,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注入了新活力。然而,这些新型并网主体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涉网安全管理的新挑战。由于相关规范标准尚未完善,部分新型并网主体尚未纳入统一调度体系,导致涉网安全管理存在空白,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潜在威胁。
为此,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该通知旨在通过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执行,确保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
通知首先强调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将其视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各单位需紧密结合能源转型和电力保供的新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并网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但暂不满足涉网管理要求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通知提出了制定科学改造方案并稳妥推进的要求。这一举措旨在提升这些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性能,为未来的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在提升涉网安全性能方面,通知指出,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对并网主体的专业培训,前置参与其设计、建设过程,及时指导解决涉网技术问题。并网主体则需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二次系统配置符合要求,避免“带病入网”。
在加强涉网参数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相关设备的控制逻辑、参数及涉网保护定值等进行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调整。
在优化并网接入服务方面,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深入研究分析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安全风险,并配合做好承载力评估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则需与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确保并网主体满足并网要求。
在强化并网运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地方电力管理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建立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容量变更管理机制,加强调控能力和信息采集能力建设。
最后,通知强调要营造安全发展环境,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涉网安全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强化安全共治意识,为并网主体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此次通知的发布,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能力提升提供了明确方向,也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杨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