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旨在通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能源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其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因此,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不仅有助于保障农村地区能源供应安全,推动用能方式转型,更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
早在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便联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组织各地结合自身条件编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2023年12月,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包括广西宾阳县在内的15个县级行政区域成功入选。这一举措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正式启动,旨在以点带面、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在试点县建设中,国家能源局强调要探索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新路径,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这不仅能够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更将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的支持问题,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目前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实行规模管理,也不下发相关发电指标。而是通过向各地逐年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来引导发展。地方可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结合本地新能源合理利用率,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安排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同时,对于试点县内的建设项目,将依法依规做好纳规、审批、建设等相关工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在资金和政策支持方面,国家能源局表示,地方政府需明确加大对试点县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推动金融机构为试点县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投资。同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农村电网、涉农、大气污染防治、社会帮扶等各级各领域现有支持政策效能,为试点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针对县域供配电及电力线路规划建设问题,国家能源局也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探索分布式光伏合理配建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集中汇流升压接入等新模式;二是研究指导地方统筹做好配电台区内新能源、储能、配电网“三要素”在总体规模、空间安排、建设时序上的协同,实现整体规划、有序建设;三是支持试点县稳步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
展望未来,国家能源局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全国范围。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仅将推动农村能源的高质量发展,更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有理由相信,未来农村地区将迎来更加清洁、高效、可持续的能源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杨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