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能源工作“路线图”明晰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和21项年度重点任务。
回顾2024年,我国能源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有效实施,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生产稳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煤油气电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均保持增长。
具体来看,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煤炭先进产能平稳有序释放,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1.3%。
油气增储上产深入推进。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2.1亿吨,比上年增长1.8%,原油连续3年稳产2亿吨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46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2%,连续8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
电力供应安全稳定。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9.4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6.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1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1.6%。
“制定年度工作指导意见是《能源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一项任务,也是能源行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能源发展也面临一些风险挑战,国际形势复杂严峻,油气外采率仍较高,新能源快速增长对系统消纳提出更高要求,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仍需强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需向纵深推进。”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强化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守牢能源安全底线;坚持绿色低碳,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能源发展活力动力,把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能源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创新引领,持续培育发展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加快能源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分为3个方面。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指导意见》还提出21项年度重点任务。一是从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强化能源安全重大风险管控3个方面,大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从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3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三是从持续完善能源体制机制、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健全能源法治体系3个方面,深入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
四是从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3个方面,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自立自强。
五是从提升民生用能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县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用能满意度。
六是从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持续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两个方面,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效能。
七是从持续增强海外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统筹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3个方面,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
八是从加力完成“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两个方面,统筹推进能源规划编制实施。(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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