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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手加强专利池高质量建设

日期:2025/06/24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从专利池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支持国内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专利池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支持国内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多方兼顾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专利池作为一种重要的专利联合运营模式,在整合行业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提升专利许可规模和效率,助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强化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通信、音视频等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专利纠纷多发的产业领域中,一批国际专利池依托长期发展形成的先发优势,在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不断强化产业影响力和控制力,在全球产业和科技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国内相关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围绕专利池建设不断加快探索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

“但总体上看,我国专利池在建设基础、运行机制、人才保障和发展环境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发展水平与国际主流专利池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专利池的整体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随着我国产业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和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重点产业对专利协同运用的要求不断提高。

《工作指引》按照“一条主线、两个作用、三方兼顾、四项机制”的总体思路,指导加强专利池高质量建设,更好发挥专利池的功能作用,有效推动专利低成本、高效益转化运用,促进产业公平有序竞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条主线”,即以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为主线,并将其作为专利池建设运行的总体要求。“两个作用”,即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两方面作用。

“三方兼顾”,即兼顾不同产业特点,立足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未来产业的实际状况和现实需求,支持不同领域的专利池开展差异化建设,探索多元化的运行机制和业务模式;兼顾不同主体利益,引导构建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运营生态,保障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利益平衡,在支持专利权人得到应有收益回报的同时,充分保障专利实施者应有的合理收益;兼顾创新探索和规范管理,从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大局出发,在鼓励专利池运营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商业运行模式的同时,有效规制和避免滥用专利权、以专利运营之名行行业垄断之实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项机制”,即围绕专利池对外许可、收益分配、管理服务和信息披露等4个重要方面,引导专利池管理运营机构加强机制建设,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更好满足专利池自身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我国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制造业大国,既有大量作为专利被许可方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也有为数不少拥有行业基础、共性专利的许可方。因此,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专利池的建设应当立足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充分兼顾专利许可双方的利益平衡。《工作指引》着重引导专利池在确定许可费率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多方面因素,加强与潜在被许可方的沟通协商,以保障许可业务有序开展,从整体上促进产业均衡、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当前产业界对专利池的需求迫切且多元,希望专利池在实现许可运营功能的基础之上,为促进产业专利协同发展、规范专利许可使用行为、防范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减少重点领域“内卷内耗”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因此,《工作指引》充分考虑各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现实需求,兼顾标准必要专利集中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不同特点,鼓励引导专利池立足实际,开展探索创新,积极拓展服务类型和业务模式,更好满足各类主体的多元需求。


遵循四项建设原则

结合我国产业发展需要和专利运营工作实际,《工作指引》提出专利池应具备3个方面的主要功能。

一是提高专利许可使用效率。以专利池为平台,整合相关领域内的共性技术专利,通过在权利人和被许可人之间进行“一对多”“多对多”的一站式许可方式,降低许可交易成本,提高许可使用效率。这既是专利池应当具备的基本功能,也是其实现市场化运行的基础。

二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以专利池为载体,通过开展专利集中运营,充分发挥其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功能,不断扩大专利产业化规模和效益,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广专利许可使用是专利池的基本功能,但有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更是专利池功能的应有之义,这既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效手段,更是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任务要求。

三是开展多元化运营服务。针对当前国内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现实需求,专利池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呼应产业知识产权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专利池的服务功能,引导专利池结合相关领域企业及各类主体的实际需要,开展多元化服务,普及教育企业专利合规使用的意识,提高产业专利协同运用和风险防范水平。专利池的多元化运营服务,对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提升专利转化运用综合效益和运营效率,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保障专利池可持续运行、健康发展、公平有序竞争,《工作指引》还提出4项建设原则。

其中,市场化原则重点解决专利池可持续发展运行的问题。近年来,部分地方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探索开展专利池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其实际应有的作用,发展难以为继。对此,《工作指引》强调专利池建设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探索构建能够实现稳定收益、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商业化运营模式。

利益平衡原则旨在引导专利池平衡好专利权人和实施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专利池在许可运营中应当立足各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既要保障专利权人的合理收益,使创新者获得应有的投资回报,以反哺新一轮创新;同时,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许可规则和过高的许可费率,过分压缩被许可企业的行业平均利润空间,影响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该原则强调专利池运营中应坚持行业利益衡平理念,确保从创新投入到成果实施全过程中的各类主体,都能得到应有的利益回馈,促进形成“创新-应用-再创新-再应用”的良性循环。

开放性原则的目的是保障同一领域专利权人在专利池建设运行中能够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为避免某一技术领域中的部分专利权人,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设置,阻止或者限制其他专利权人加入专利池,以获取垄断地位,影响公平竞争,该原则重点强调专利池应当面向国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平等开放,并积极探索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

无歧视原则则是为了确保全体专利使用者获得均等的被许可机会。“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工作指引》借鉴FRAND原则,提出专利池应面向全社会一视同仁开展许可业务,确保所有专利实施者享有均等机会,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规则获得专利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为回应专利许可双方对专利池信息公开的不同需求,《工作指引》结合国际专利池建设的成熟经验和运行规律,明确了鼓励信息适度透明的导向。在方向上,对专利池信息披露予以鼓励和引导,以提升专利池必要的透明度,保障被许可方应有的知情权;在操作中,给予专利池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支持其根据产业领域特点和自身定位,合理确定信息披露范围和方式,为市场化发展保留适度合理空间。

近些年,有部分“非专利实施主体(NPE)”,以专利池运营的名义,背离专利运营的本意滥用专利权,频繁向一些企业发送律师函或者提起恶意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巨大困扰。因此,在推广实施《工作指引》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力度,进一步明确专利许可运营的合理边界,强化规范引导。(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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