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发布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指导地方健全优质企业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培育服务和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最新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培育工作标准提升、流程优化、管理规范、服务协同,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
《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4个方面。一是健全培育体系。扩大培育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不降低认定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与有关部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企业数据填报负担。
二是优化认定标准。完善部分指标,要求Ι类知识产权应为企业自主申请,同时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各省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实现全国“一把尺”;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在标准中引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得分”),引导地方和企业更加重视提升发展质量。
三是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地方审核流程,推广实施“双随机”审核机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强化质量管理,对于质量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采取限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名额、控制数量增长等措施,对评价得分较低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测和针对性帮扶;防范不良中介影响,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支撑单位为企业提供申报指导,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提高包容性,进一步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并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免除“三年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
四是加强培育服务。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上述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包括门槛指标和质量评价得分指标。
门槛指标方面,主要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核心指标,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增加了固基强链、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考察。通过设置这些门槛指标,确保认定企业不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
质量评价得分方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引入认定标准,对企业综合考察,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分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分以上。
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等方面设置20余项指标,定量评估企业综合发展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的质量评价得分进行了测算,数据显示,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中,超95%低于60分,而已通过审核的企业中,近95%高于60分,这说明设置该项指标具有合理性、科学性,也意味着运用该项指标后,对已认定企业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道,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审核中引入了“双随机”“盲审”“分段审核”等机制,确保专家审核公平公正,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即可,没有必要请中介机构包装,更要主动拒绝不良中介机构所谓的“承诺”服务。如已认定企业被发现存在申报数据造假情形,将取消认定且三年不得再次申报。
《办法》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为尽量减少因标准变化对复核企业带来的影响,在正式实施前,已经启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可按照原标准实施。(夏小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