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 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中国民航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 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低空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底座,既包括雷达、ADS-B等民航系统已广泛使用的通导监设施,也涉及5G/5G-A、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设施。随着低空航空器向规模化、常态化、协同化飞行发展,信息通信业具备丰富的网络资源和综合信息服务能力,能够有力支撑低空通信、监视、导航及智能网联系统等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信息通信企业正在积极开展基于5G/5G-A技术的低空通信、感知等实践探索,形成低空物流配送、水域巡检、警务安防等典型应用场景,但仍面临应用需求待挖掘、技术标准待成熟、产业生态待完善等挑战。
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意见》,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持续提升信息通信业技术基础能力、产业供给能力、网络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意见》以低空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通信业和低空装备制造业等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信息通信业能力和资源优势,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
一是需求牵引,重点突出。坚持需求导向,以有条件、有需求的低空飞行活动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与低空应用协同发展。
二是集约复用,多元协同。在充分利用现有公众移动通信设施等基础上,综合采用地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与其他通导监技术等多元化技术手段,支撑低空应用发展。
三是试验先行,稳步推进。结合低空经济发展规模,围绕关键技术、网络部署及应用适配等方面加强试验验证,做好技术和产业储备,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解决方案和经验做法。
四是安全可控,筑牢屏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将网络、数据和飞行安全保障贯穿于信息类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全过程各环节。
《意见》充分考虑当前我国低空通信、监视、导航和智能网联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提出了主要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国低空公共航路地面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率不低于90%,多元融合感知方案进一步完善成熟,低空导航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研制不少于10项信息类基础设施标准,面向城市治理、物流运输和文旅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低空应用场景。
那么,信息通信业在哪些方面更好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作出解释。
在低空通信方面,面向300米以下低空航路沿线、低空应用热点区域,充分利用现有5G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按需推动低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同时结合低空应用发展规模和场景需求,可综合采用地面移动通信、专用网络、卫星通信等方式,以满足不同飞行范围、不同飞行高度、不同应用场景的业务需求。
在低空监视方面,面向重点区域感知监测和防护需求,综合运用5G-A通感融合、雷达、光电感知系统、运行识别等多种技术,探索构建多元探测协同服务能力。
在低空导航方面,充分利用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和北斗导航公共服务平台,通过5G等移动通信网络播发北斗定位增强信息,助力提升导航精准服务水平。
在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方面,发挥信息通信业能力资源和基础设施优势,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与有关部门加强需求对接,提供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解决方案,支撑低空交通管理服务相关数字化系统开发。完善算力基础设施供给体系。
此外,《意见》围绕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例如,组织开展试验验证,根据特定需求,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基于实际运行网络环境和应用场景,加强关键技术和方案验证;提升产业供给能力,积极推进5G-A通感融合等技术产业成熟,加强低空装备与低空信息通信的融合创新与设备研发,推进5G/5G RedCap模组与低空航空器的适配验证;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共享集约建设,探索信息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模式;系统开展关键技术、测试和建设规范等标准研制,构建支撑低空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体系;加强监管能力体系建设,规划无人机专用号段,推动“一机一码一号”能力建设,形成无人机通信资源精细化管理;探索构建信息类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开展监测预警、检测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优化频率供给,加快制定低空经济无线电频率开发利用与技术创新指南等。(夏小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