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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目录正式发布

日期:2026/06/0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例外清单》)。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从源头减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及降低生态环境污染风险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早在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便联合七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确立了达标目录管理制度,并于2018年发布了包含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12类产品在内的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以及例外清单。多年来,通过实施“达标管理目录+应用例外清单”的管理体系,我国在有害物质管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人民群众对绿色健康消费的需求愈发强烈,原有的目录已难以满足当前的监管需求。同时,随着《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履约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涌现,限用物质的应用例外情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此次《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的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工作组充分考虑了电器电子产品种类繁多、有害物质应用差异大的实际情况,确立了4项核心原则:一是统筹设计、协调统一,确保新规与我国现有管控体系及法规标准相衔接;二是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兼顾生产制造技术现状与管控的经济可行性;三是结合国情、接轨国际,立足国内行业实际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产品高端化与绿色化;四是分批纳入、有序推进,综合考量产品普及度、产销规模及环境风险,设置合理的过渡期。

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共计包含33种产品,明确给出了每种产品的名称、产品范围及定义、适用范围说明和实施时间。从产品类型来看,这些产品均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

此次《达标管理目录》迎来了大幅扩围。原有的12种产品被优化整合为10种(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并在此基础上,新增纳入了23种应用广泛、管控条件成熟的产品。

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共计包含33种产品,均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新增的23类产品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生活及工作中日渐普及的家用产品,如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投影仪和便携式移动电源等;二是伴随信息技术发展而新兴且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如智能手环手表、耳机、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电子智能锁、服务器和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等;三是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健康属性的产品,如面向少年儿童的电玩具、读写作业台灯,面向中老年群体的电子血压计、血糖仪,以及面向听障人群的助听器等。

在扩大管控范围的同时,《例外清单》也进行了同步更新。新规借鉴了国际有害物质豁免设置经验,并紧密衔接国际环境公约的管控要求。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公约在国内新生效的条款,删除了6项、更新了1项豁免条款。同时,参照国际豁免要求和新增管控产品的实际情况,细化了10项、新增了6项豁免条款,例如新增了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为管控体系赋予了科学合理的弹性空间。

对于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新规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一方面,严格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产品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共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中的限量要求。另一方面,这些产品将被纳入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生产企业需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开展合格评定,并将结果上传至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无论是否纳入目录,所有电器电子产品均需按要求标识有害物质含有信息并正确使用相关标志。

按照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发布后将替代2018年的第一批目录。其中,原目录内的产品自新规发布后立即实施无缝衔接;而新增产品及原有产品的新增范围,则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与2025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生效时间保持一致。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新修订的《例外清单》则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相关生产企业,尤其是新纳入产品所在行业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这一年左右的过渡期,认真学习管控要求,积极推进产品绿色设计与生产工艺升级,按时满足合规要求,共同筑牢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健康屏障。(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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