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 中办国办发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综合性文件,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实施路径等作出顶层设计。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作出专门部署。此次,中办、国办印发《意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新形势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出全面谋划,对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成科技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强调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突出以改革激发活力,打破“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的惯性思维,既要求科技创新要强化应用导向,又强调产业发展要明确科技创新任务,从融什么、怎么融、谁来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
《意见》主要包括8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七部分为重点任务,第八部分从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准确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新特点,加强系统谋划和一体推进;坚持统筹科技供给和需求牵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坚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激励创新的市场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坚持以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坚决破除阻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
《意见》分别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6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相互交叉、互融共促、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为产业创新提供内生动力,产业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价值。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意见》提出了健全创新统筹机制、改革任务组织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强化场景驱动创新4方面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表现形式为催生新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因此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在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了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以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3方面举措。
企业是产业发展的基本单元和创新创造的主力军,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结合点,要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贯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过程。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了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3方面举措。
聚焦系统布局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破除制约创新要素顺畅流动的障碍,在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方面,《意见》作出了相应部署,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人才协同培养和使用,建设融合创新平台。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凝聚各方合力,强化政策保障。在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方面,《意见》提出了3方面举措,包括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技术标准建设,完善创新激励和评价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支持地方开展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引导各地立足禀赋优势锻造科技长板和产业特色。(夏小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