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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启动

日期:2021/01/1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工信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初定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新疆等1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工信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初定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新疆等1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

通过试点,将进一步完善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规则标准、定级流程以及工业互联网安全系列防护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试点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总结一批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典型解决方案,选拔一批优秀示范企业、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试点组织单位”)根据《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共同组织实施。

试点组织单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可视情商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参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建筑材料工业信息中心、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等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要做好试点支撑工作。

根据试点工作流程安排,先由试点组织单位组织试点企业于2021年2月底前开展自主定级,完成定级报告。然后,试点组织单位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试点企业自主定级情况进行核查,于2021年3月底前指导试点企业完成定级核查;

再结合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系列规范,指导试点企业于2021年9月底前落实与自身等级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最后,试点组织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试点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21年10月底前报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通知要求,试点组织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推动机制,聚焦工业互联网领域,加强对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企业的组织指导,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