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
为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标识解析体系安全可靠运行,工信部近日发布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工业互联网标识是指工业互联网中使用的用于唯一识别和定位物理对象或数字对象及其关联信息的字符。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是指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节点的运行和管理、国家顶级节点的运行和管理、递归节点的运行和管理、标识注册和管理、标识公共解析等活动。
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标识服务机构”)包括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
《管理办法》要求,工业互联网标识参照互联网域名有关规定管理。工信部对境内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管理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负责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网络安全管理等。
《管理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在境内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行业组织积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标识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应许可。
具体来看,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许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许可,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递归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域名解析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指出,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及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对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标识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收集、存储和使用用户信息。标识服务机构在提供标识解析服务时,不得擅自篡改解析信息。
标识服务机构还应当建立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依法记录并留存标识注册日志、标识解析日志、维护日志和变更记录,各日志留存时长不少于6个月,保障标识服务的质量和标识服务系统安全。
此外,标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建立健全的监测、处置、应急、备份等操作规程,具备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并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上报相关数据。(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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