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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 浙江省将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日期:2022/02/2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近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了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首先,到2025年,浙江省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部分领域和行业率先达峰,双碳数智平台建成应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全省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其次,到2030年,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15亿立方米左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最后,到2060年,浙江省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整体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浙江新境界。

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为了实现双碳目标,要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为此,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扩建工业项目能耗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地方谋划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强化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二是大力发展低碳高效行业。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的基础再造和提升。加快发展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未来产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数字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制造和管理等环节的深度应用。

三是改造提升高碳高效行业。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升级版,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推动产业链较长、民生影响较大的制造业低碳化转型升级,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竞争力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以市场化手段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将低碳理念融入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和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实施意见》提出从控制消费总量、推进能效提升等5个方面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在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方面,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强发展规划、区域布局、产业结构、重大项目与碳排放、能耗“双控”政策要求的衔接。修订完善节能政策法规体系,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全面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加强能源消费监测预警。

第二,在大力推进能效提升方面,开展能效创新引领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实施重大平台区域能评升级版,全面实行“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打造能效领跑者。

第三,在严控高碳能源消费方面,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高效发展清洁煤电,有序推动煤电由主体性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电源转变。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鼓励企业生产流程去煤化技术改造,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电能替代。

第四,在积极发展低碳能源方面,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天然气发电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储能设施建设,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持续提高已建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全力推进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第五,在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领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网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制,强化能源监测预警。

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

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所在,《实施意见》从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创新平台等3方面提出建议措施。

第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围绕零碳电力、零碳非电能源、零碳流程重塑、零碳系统耦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以及生态碳汇等方向,创新科研攻关机制,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推进低碳技术集成与优化。

第二,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谋划建设能源领域省实验室,积极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平台体系。

第三,强化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推进低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和可持续发展引领三大工程。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型企业,持续推进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圈。(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