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将达10亿吨标准煤左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和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上述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开发利用经济性等多种因素,能够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指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6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5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6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1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40亿立方米,环境和社会效益突出。
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要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在高质量跃升发展的新阶段,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也将呈现新的发展特征。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已突破10亿千瓦大关,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40%。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连续17年、12年、7年和4年稳居全球首位,光伏和风电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为构建煤、油、气、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5年,也是我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规划》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要在“十三五”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既要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还要在碳达峰后以远少于发达国家的时间实现碳中和,必须在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内夯实能源转型基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必“以立为先”,进一步换挡提速,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加快步入跃升发展新阶段。
另一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既要实现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持续提高、竞争力持续增强,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甚至低价市场化发展,也要加快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进一步提质增效,加快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规划》指出,进入新阶段,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也将呈现新特征。一是大规模发展,在跨越式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二是高比例发展,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场化发展,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四是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既实现大规模开发,也保证高水平消纳,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
可以看到,届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部署四大新目标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将达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将达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和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为落实上述目标,《规划》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一是坚持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二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三是坚持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重点部署了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规划》详细介绍了这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在供给方面,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在消费方面,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优先促进就地就近消纳,积极推动外送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电热气多元直接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在技术方面,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机制,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积极培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强化可再生能源创新链支撑。
在体制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
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开放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持续参与全球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深化推进国际技术与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国际标准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建设。(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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