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建立先进能源标准体系 助力能源领域实现“双碳”目标

日期:2022/10/1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到203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紧密协同发展,能源标准化有力支撑和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近日,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按照需求牵引、重点推进、共性先立和急用先行原则,分两个阶段提出了能源标准提升的目标。

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和产业链碳减排。

《行动计划》指出,完成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其次要制定一批新兴技术和产业链碳减排相关技术标准,健全相关标准组织体系,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产业链相关环节标准全覆盖。最后要修订一批常规能源生产转化和输送利用能效相关标准,提升标准要求和水平,助推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能效提升。

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紧密协同发展,能源标准化有力支撑和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完成六大重点任务

标准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制度,为了进一步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有力支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从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6项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加快完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标准。完善水电和抽水蓄能相关标准体系。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核电标准体系。打造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并推进自主标准应用实施,开展高温气冷堆、快堆等具有四代特征核电技术,以及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等技术标准体系研究,重点提升核安全相关技术标准水平。

二是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标准需求和现有标准的适应性研究,持续完善涵盖新型电力系统分析认知、规划设计、运行控制、故障防御和网源协调等重点领域标准,加强新能源发电涉网安全标准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特高压交、直流标准体系建设,为主干网架和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提供标准支撑。持续推动电力需求侧资源开发、应用等配套标准研制,有效拓展电力系统调节资源。推进电力市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电力市场基础及通用标准、市场接入技术标准、电力市场业务技术标准和电力市场运营技术标准等重点标准制定。

三是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用场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验收等标准。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全面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协同发展。

四是加快完善氢能技术标准。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管理,加快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电氢耦合、燃料电池及系统等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建立健全氢能质量、氢能检测评价等基础标准。

五是进一步提升能效相关标准。组织推进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绿色高效生产转化和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煤炭和油气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标准水平,完善煤矸石、粉煤灰和尾矿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煤炭和油气开发、转化、储运等环节余热、余压和冷能等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电力输送能效标准,结合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研究,推动一批新型节能环保电力设备和材料相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电力输送关键设备的能效标准。推动负荷侧再电气化能效标准提升。

六是健全完善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与国家标准协调加快构建能源领域碳减排标准化管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围绕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有关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需求,加快推进相关标准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推进二氧化碳捕集、输送、封存监测、泄漏预警和驱油等关键环节标准制修订。加快完善能源产业链数字化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推进能源各领域数字孪生、能源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标准制修订。

五大保障实施

    为了保证以上任务能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提出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

一是将加强组织实施。设立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准确把握和科学高效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针对涉及面较广的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由国家能源局牵头成立跨标委会的标准工作组,切实加强相关标委会间的沟通协调。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供给,年度标准立项数量向相关领域标准重点倾斜。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有关标准制修订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对能源领域“双碳”优秀标准和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三是开展标准示范。围绕各专项行动任务,依托有关工程项目设立示范,采用“揭榜挂帅”形式,组织项目业主、研发制造单位和标准化机构联合,开展先进适用标准试点示范。

四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衔接协调,推动形成国标、行标、团标有机衔接的新型标准体系。深化能源领域标准国际合作,拓宽标准国际化渠道,提高与国际相关标准体系的对接与兼容度,推动重点标准走出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评估。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能源领域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开展动态评估,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加强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工作。(杨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