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2年,我国加快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和主体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赵学顺表示,按交易结算口径统计,2022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共5.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0.8%,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其中,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超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市场在促进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
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市场主体数量首次超过60万家,同比增长29%,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为电力市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全国燃煤发电机组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达0.449元/千瓦时,较全国平均基准电价上浮约18.3%,有力缓解了煤电企业亏损局面。
从电网经营范围看,2022年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市场交易电量达4.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7%。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市场交易电量0.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内蒙古电网经营区域市场交易电量0.2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
此外,为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国家能源局曾先后启动川渝一体化辅助服务市场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作用。
其中,川渝一体化调峰市场共计促进消纳四川省低谷富裕水电电量451.5万千瓦时,跨区支援最大调峰电力20万千瓦,川渝两地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重庆市火电获得补偿费用104.54万元,四川水电获得发电费用75.15万元,电网企业增加输电费收益33.37万元,川渝资源禀赋有效互补,为成渝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对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进行了有效探索,首次组织海南发电企业与广东售电公司“点对点”中长期交易0.2亿千瓦时;区域调频市场全年连续平稳运行,市场规模总费用约11.1亿元,累计带动火储联合调频项目投运29个,有效保障了系统频率处于优质水平;区域现货市场于2022年7月23日启动不结算试运行,并于2022年12月开展了连续2天调电运行,实现了区域电力现货交易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序衔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这对下一步指导我们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具有指导性意义。”赵学顺表示,为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要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
二是要强化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规范电力市场方案规则制定的程序。
三是要加强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研究。明确区域电力市场组织架构,研究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工作规范指引及跟踪推进机制。
四是要深化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机制,加快推进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在促进资源优化互济及应急状态下余缺调节的平衡作用。(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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