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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

日期:2023/03/20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提出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和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并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和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并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

“我国是各类产品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大国。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对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意义重大,也是当前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表示。

首先,重点领域产品设备产销量大,推动更新改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据测算,目前在我国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领域,在用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和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保有量已超过50亿台(套)。立足我国强大的国内市场和完整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推动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和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

其次,相关产品设备运行能耗高,节能降碳潜力巨大。据统计,我国重点领域产品设备年运行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一些在用产品设备的能效水平偏低,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亟需加强。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加快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

再者,废旧产品设备资源蕴藏丰富,回收利用的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废旧产品设备中蕴藏着丰富的金属资源,是巨大的“城市矿产”。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有利于减少原生矿产资源开采。对废旧产品设备实施专业化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可显著节能、节材并减少碳排放,实现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更大化。

《指导意见》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产品设备分别提出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在运高效节能电机、在运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超过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在用主要家用电器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和通用照明设备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和50%。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和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协同效应有效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合理定标、分类指导,节约集约、畅通循环,市场导向、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围绕加快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和强化支撑保障等3个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方面,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和家用电器,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逐步分类实施更新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稳妥有序推动更新改造;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能力。

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方面,各地开展供需对接,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支持供销系统探索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和清洁化再生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产品设备实施再制造,加快完善再制造标准,规范再制造产品设备生产销售。

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运用政府投资、专项再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手段,带动全社会投资,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加大高效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完善产品设备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快制定修订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风电、光伏等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方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强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健全规范高耗能行业用电阶梯加价制度,依法依规禁止生产销售能效不达标的产品设备,严厉打击废旧产品设备非法改装拼装和拆解处理。

推动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有序做好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大力推进。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调度、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支持中央企业、骨干企业等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带头做好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及时总结首批6类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展情况,适时将工作重点扩大到其他领域。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鼓励开展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回收利用等技术和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企业和单位的产品设备运维管理能力。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智库和第三方机构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