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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条新政为新能源汽车“出海”护航

日期:2024/02/2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鼓励海外研发合作、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和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等5条措施。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9家单位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健全国际物流体系、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贸易促进活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世界经济低碳化转型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市场,中国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出口规模逐年提升,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鼓励海外研发合作、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和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等5条措施。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提出优化运输管理、加强运输保障与服务等2条措施。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提出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和便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4条措施。在优化贸易促进活动方面,提出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商务活动、强化公共平台支撑等2条措施。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方面,提出推动标准国际化和合格评定互认、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完善进出口管理政策等3条措施。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多双边机制作用、积极妥善应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等2条措施。

具体来看,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为例,《意见》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网络,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海外合规培训,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相关市场准入、环境保护、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编发国别贸易指南。引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相关国家进行技术合作,构建各方共建共享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加强对海外市场研究,根据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和国别风险等因素,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优化国际合作。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海外营销售后服务网点和维修备件中心,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远程诊断、技术支持等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与动力电池等配套企业的海外维修合作,开展维修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维修专业化水平等。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球绿色发展。(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