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方案 300亿投资助力碳中和目标
近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该《方案》紧密围绕“安全、绿色、智能、高效、自主”的核心理念,旨在全面推动福建省能源生产、输配及充电基础设施等关键环节的设备更新与升级,以期至2027年累计投资超过300亿元,用于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实现安全隐患设备的全面淘汰与低效落后设备的更新换代。此举不仅将有力支撑福建省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更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注入强劲动力。
具体而言,《方案》在分领域更新改造内容方面,一是聚焦煤电机组和供热管网的深度改造。在确保电力安全与供应稳定基础上,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老旧、故障频发机组,依据国家标准评估后实施更新改造。鼓励电厂探索生物质、绿氨掺烧及碳捕集技术,促进煤电低碳转型。支持机组改造以解决低负荷环保问题,推动等容量替代,并鼓励供热改造以提升园区供热效率与环保性。对超龄低效机组及热网管道实施更新,同时推动供热计量智能化、数字化,提升系统能效与运行效率。支持供热企业淘汰老旧主辅机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关注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发电设施更新改造。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有序退役和升级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鼓励满足条件的光伏电站在不新增占地面积的基础上将板功率小、能源转化效率低的光伏组件通过升级改造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鼓励水电站实施水轮机、发电机定子、油压设备、励磁设备等主辅机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发电效率。对电力系统有需求、电站有条件、要素有保障的水电项目,研究推进机组更新改造,提升老旧机组运行效率,增加机组稳定运行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运行需要。
三是电网网架升级改造。有序安排投运超过30年老旧架空电力线路更新改造。结合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积极开展配电网改造,抓紧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低的配电设备和线路。鼓励偏远地区农村电网实施供电提质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支持电网通过改造升级提升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接入能力,保障分布式新能源电力实现“应并尽并”。支持通过设备升级改造提升电网加强防雷抗冰能力和防汛抗台能力以及变电站防灾抗灾等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到2027年,基本完成运行年限超30年老旧架空线路改造,城中村、老旧小区配变重过载、设备老旧、故障多发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四是针对输变电设备、发电辅助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开展老旧输变电设备、重点隐患设备、自然灾害抵御设备、绿色低碳设备、电网保护自动化通信设备和电网运检装备等领域的设备更新。鼓励对投运超过25年且能效不达标、环保不达标的变压器,投运15年以上故障频发的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等设备开展升级改造,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支持发电生产企业对能效不满足节能要求的辅助生产设备实施更新改造,进一步降低发电厂用电率。到2027年,220千伏及以上老旧继电保护装置基本清零。
五是实施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支持投产10年以上的LNG接收站的更新改造,鼓励使用新型保温材料、先进节能的生产设备,通过更新改造降低接收站的综合能耗。鼓励投产超过10年以上的石油天然气输配管道控制系统、调压阀、流量计和动力辅助设施等设备更新改造。
六是聚焦充电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加快构建福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鼓励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农村为基础的公共充电设施体系。支持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超级充电等示范站项目建设。鼓励一体化设备具备发电、用电独立计量和采集功能,新建充电桩具备智能有序调控功能。支持既有充电桩开展更新改造,鼓励建设超级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桩等。
七是开展国产化、智能化提升改造。支持发电、输配电企业建设智能变电站、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5G、量子和北斗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对生产设备、数字化设备和DCS监控系统等进行国产化替代,在发电运行领域实现DCS系统国产自主可控。鼓励输配电企业在实现电网设备数字化接入、构建数字化电网平台时使用国产化系统软件;鼓励开展变电站智能巡检系统建设、推进各级变电站接入集控系统实现全覆盖,支持配电通信及自动化建设、自动化设备远程运维、输电线路、油气管网实行无人机智能巡检、设备在线监测等智能化建设升级改造。
在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前沿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创新设备的持续引入,更离不开一套周密、高效的更新改造工作推进机制来确保各项举措的顺利落地。于是《方案》部署了5项更新改造工作推进的要求。
一是明确牵头责任体系。各设区市的能源主管部门需切实承担起组织引领职责,全面推动本区域内能源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央企在闽总部(省级公司)、省能化集团、省投资集团等大型企业需积极行动,负责督导其旗下控股的能源类生产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工作,确保上下联动,责任到人。
二是细化并落实工作计划。各单位需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精心制定设备更新改造的具体实施计划。此计划应涵盖设备采购的规范性、施工安装的严谨性,以及废旧设施设备的高效处置与利用管理,确保整个更新过程有条不紊,高效推进。
三是对标行业先进标准。在设备更新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并努力超越全国能源行业的先进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老旧、高耗能及不达标设备。同时,积极鼓励并支持能源领域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及广泛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与服务合力,为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撑。具体而言,应优先保障能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用地需求等关键要素,对以设备更新为主且不新增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应简化前期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此外,还应加大对废旧设备如老旧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的循环利用政策引导,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五是积极争取政策与金融支持。对于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投资等政策申请条件的项目,应主动协助企业申请相关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金融后盾。
可以看到,随着《方案》的全面实施,福建省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速能源行业的转型升级步伐。通过明确责任、细化计划、对标先进、强化服务保障以及积极争取政策与金融支持,福建省正稳步迈向“安全、绿色、智能、高效、自主”的能源新时代。这不仅将为福建省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奠定坚实基础,更将为全国乃至全球能源行业的低碳转型提供宝贵经验和示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福建省将成为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典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福建力量。(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