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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日期:2025/07/0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4个层级进行培育。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4个层级进行培育。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组织本地区、本集团规上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有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申报主体须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推荐工作。2024年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此外,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超过20(含)个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10(含)~19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少于10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要素条件》编制申报书,应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信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发布。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期不超过2年。(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