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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水电建设投资将达5000亿元

日期:2016/12/14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杨 歌
  摘要: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6000万千瓦左右,新增投产水电6000万千瓦,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


作为我国目前仅次于火电的第二大主力电源,水电在我国能源发展中一直保持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能源局发布了《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规划保障等方面,描画了未来五年我国水电发展的路线图。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6000万千瓦左右,新增投产水电6000万千瓦,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

其中常规水电3.4亿千瓦,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25万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约3.75亿吨,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同时,国家能源局提出了水电“十四五”的开发目标,预计2025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7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9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4万亿千瓦时。

“十三五”投资5000亿元

《规划》指出,经过多年发展,截至2015年底,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已突破3亿千瓦和1万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国的20.9%和19.4%,水电工程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但是,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为37%(按发电量计算),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彭程表示:“‘十三五’水电发展任务很重,实施过程中也将面临较大阻力。希望通过《规划》凝聚起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的共识,共同推动水电发展。”

为实现《规划》提出的水电建设目标,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水电建设投资需求约 5000 亿元,其中大中型常规水电约3500亿元,小水电约500亿元,抽水蓄能电站约1000亿元。按20%的资本金比例测算“十三五”期间资本金需求为1000亿元,融资4000亿元。

从区域来看,西部的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是常规水电建设的重点区域,水电建设投资分别达到1800亿元、1000亿元、300亿元;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河北等省建设投资规模均超100亿元。预计常规水电单位千瓦投资在1.3万元以上,抽水蓄能单位千瓦投资7000元左右。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水电建设将带动水泥、钢材的消费。水电建设和运行期间还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大量的税费收入,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新投产水电运行期年均税费可达300亿元。此外,电站建设对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就业、促进城镇化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建设六个大型基地

《规划》指出,到2020 年,西部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24000 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70.6%,开发程度达到44.5%。东中部地区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0000 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29.4%,开发程度达到82.7%。

此外,《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基本建成六大水电基地。继续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等水电站建设,增加“西电东送”规模,开工建设雅砻江卡拉、大渡河金川、黄河玛尔挡等水电站。加强跨省界河水电开发利益协调,继续推进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开工建设金沙江白鹤滩等水电站。加快金沙江中游龙头水库研究论证,积极推动龙盘水电站建设。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总规模超过1亿千瓦。

同时,着力打造藏东南“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开工建设金沙江上游叶巴滩、巴塘、拉哇等项目,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旭龙、奔子栏水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努力打造金沙江上游等“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

并配套建设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做好电网与电源发展合理衔接,完善水电市场消纳协调机制,按照全国电力统一优化配置原则,落实西南水电消纳市场,着力解决水电弃水问题。加强西南水电基地外送通道规划论证,加快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建成投产金中至广西、滇西北至广东、四川水电外送、乌东德送电广东、广西等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白鹤滩水电站外送输电通道,积极推进金沙江上游等水电基地外送输电通道论证和建设。

控制中小水电开发也是《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时期重点解决的任务之一。《规划》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全流域、干支流开发与保护工作,按照流域内干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保留流域必要生境,维护流域生态健康。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资源集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大型河流、重点河段和重大水电基地,严格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开发程度较高的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弃水严重的四川、云南两省,除水电扶贫工程外,“十三五”暂停小水电和无调节性能的中型水电开发。

为了保证《规划》所提目标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四点保障措施,首先要细化任务落实。强化《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防止盲目开发和无序建设,确保布局合理、健康有序。

其次,落实企业责任。水电项目法人是电站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要求,根据规划加强前期工作管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生产运营安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加强水电开发舆论引导。

再者,加强政府监管。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强化规划指导、政策引导、政府服务和行业监管。适应水电发展新形势,不断完善水电开发政策措施;加强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政府与企业的协调,形成促进水电开发推动合力;做好水电发展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最后,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水电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强化目标考核,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适时对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