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左右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对照“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海市提出要着力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推进污染源综合治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着力加强制度保障等基础工作,为构建新时期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今年,上海市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5%左右;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00万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00万吨以内;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1%、3%和2%;细颗粒物(PM2.5)浓度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与上年持平并力争有所提升。
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
《安排》指出,上海市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要着力优化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严格实施节能环保准入,加强源头控制。
首先,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重点区域和落后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落后产能调整力度,鼓励调整区域内老旧建筑物全面清拆,实现产业“腾笼换鸟”、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升级。落实压减淘汰任务,全年新增启动调整项目500项。
其次,优化能源结构,促进非化石能源稳步发展。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下降。加快电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和现有电厂清洁化改造。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加大市外水电、风电和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
第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有效提升交通能效水平。推进“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海铁联运港站一体化。完善地铁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公交线路,进一步示范推广中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公交形式。加强慢行系统建设,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重。
第四,严格实施节能环保准入,加强源头控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继续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倍量替代,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的有机衔接。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上海市为了达到今年节能减排的目标,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节能。
首先,深化工业信息化节能,促进工业绿色发展。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持续推广余热资源共享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开展绿色制造和绿色工厂建设。推广智慧节能技术、先进绿色制造工艺技术装备,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逐步提高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能效标准,加强信息化领域节能。
强化建筑节能,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推进建筑限额设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公共建筑6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
其次,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促进绿色交通发展。推动交通用能终端新能源化发展。加强航空、水运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管理,持续降低单位周转量能耗。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交通节能减排示范工程推广。
第三,加强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金融等领域节能。加强商业企业、旅游饭店、金融企业、大型文化设施节能管理,推进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商场创建,打造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加快绿色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制定冷链物流产品和系统的设计运行标准,打造高效节能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广数字化回收模式。
第四,加强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加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鼓励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共机构率先使用太阳能,优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约30家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6家左右。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也是《安排》中提到的重点内容。
首先,深化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持续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促进大气、水污染重点企业产业结构深化调整和主要污染物深度治理,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有序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及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协同推进“三高三低”落后产能淘汰,落实“3+5+X”重点区域转型高质量发展战略。
其次,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重型柴油车新车国6a排放标准,加快落实国三柴油车淘汰,持续推进油品监管。持续开展移动源的环保一致性检查,推进在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管控。积极探索单壳油轮的提前淘汰工作。
第三,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优化巩固“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格局,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治理,完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二期项目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和处理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广绿肥、有机肥和新型水肥应用,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进一步提升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
第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机构建设,为顺利启动全国碳交易做好保障。深化本市碳交易试点市场建设,做好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的履约监管,充分发挥好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补充作用。编制上海市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探索建立完善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等试点工作。扩展绿色生态空间,增强碳汇能力,依托部市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安排》提出,要实施4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首先,开展节能低碳重点工程。开展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和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等行动,实施数据中心、冷却塔和冷库能效提升重点工程。加快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展近零能耗建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示范。
其次,积极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持续推进新一轮VOCs污染综合治理,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六大领域开展“一厂一策”专项治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按照“水泥气同治”的原则,持续完善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系统,提升市政管网收集与运维水平。加快推进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等一批新、改、扩建工程建设,启动建设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
第三,开展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重点落实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快构建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国家和本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创建和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
第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公共设施、资金和人才等基本要素保障。推进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和减排策略开发。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时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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