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新篇章:高质量发展战略引领绿色未来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核电作为我国清洁低碳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质量发展对于实现能源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绿色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舒印彪针对我国核电发展的现状与挑战,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措施和建议,旨在推动我国核电产业迈向更高水平。
第一,加强统筹规划是核电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鉴于我国核电发电量占比(4.8%)远低于全球及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未来需持续壮大核电产业,确保“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保持大规模、稳定的核电建设节奏。目标是到2035年,核电发电量达到全国发电量的10%左右,至2060年,核电装机规模达到4亿至5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超过15%至18%,以充分满足国家能源需求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第二,优化核电布局是提升能源供给效能的关键。当前,我国核电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未来需继续强化这一区域的核电建设,并适时向中部及西北地区拓展。中部地区作为能源供应的末端,核电将成为替代煤电的优选方案,保障区域能源可持续供应。而在西北地区,探索核电与风光火储的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将进一步提升能源基地的开发效率和输电能力。
第三,加强基础研究和先进核能技术研发是核电自主创新的必由之路。我国在核电技术上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需攻克部分关键设备、材料的短板。通过加强核能基础性关键技术研究、工业软件开发,以及推进乏燃料后处理、一体化闭式循环快堆等战略性技术研发,将全面保障核电产业链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第四,推进核能综合利用是拓展核电价值的重要途径。核能不仅限于发电,还可广泛应用于供暖、海水淡化等领域。我国已有多地成功开展核能供暖示范项目,未来应进一步推动核电与城市及工业园区供热、供冷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实现核能的综合利用与高效转化。
第五,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是核电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核电在碳市场、电力市场等机制中的定位尚不明确,法律法规体系也有待完善。因此,需明确核电的绿色价值属性,推动其全面纳入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并加强涉核领域法律法规建设,为核电产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随着全球能源格局的深刻变革和我国“双碳”目标的稳步推进,核电作为清洁低碳能源的核心力量,其高质量发展不仅是能源结构优化的关键一环,更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驱动力。舒印彪提出的这一系列战略举措,不仅为核电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彰显了我国在推动能源革命、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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