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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建设提速 2027年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日期:2025/09/08   来源:   
  摘要: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这份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提出了到2027年和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提出了到2027年和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充分彰显了我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要准确把握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两个市场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碳市场建设实现了稳起步、稳运行,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市场活力稳步提升,数据质量全面改善,推动全社会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功能逐步显现。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81亿吨,成交额467.84亿元,价格“指挥棒”作用逐步显现。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096家,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来看,2023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造林碳汇、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完成首批948万吨核证自愿减排量登记。截至2025年7月底,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6.03万吨,成交额2.08亿元。

根据《意见》确定的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要充分发挥市场功能,纵深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一方面,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有效服务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倡导推动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开展大型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此外,在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方面,《意见》还提出,丰富交易产品,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扩展交易主体,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加强市场交易监管,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操纵市场等行为。

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好市场和政府、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整体和局部、国内和国际等关系,推动全国碳市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数据可靠性更高、行业包容性更强。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严刚认为,政府重在构建制度框架与风险防控体系,在设定碳配额控制目标、完善市场调节、平衡市场供需、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市场则聚焦资源配置效能释放,通过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等提升活力,激发内生动力,形成真实碳价信号。

“随着全国碳市场加快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试点碳市场覆盖的行业和企业数量将逐步减少。”严刚说,这并不意味着试点碳市场发挥的作用逐步减弱,地方试点碳市场将继续发挥“政策试验田”的功能,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展探索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王海芹表示,在完善碳市场引领国内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还应将碳市场作为对外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的制度保障,在全国碳市场制度设计中坚持国际标准并预留对外接口,在开放合作和深入交流中提升国际影响力,发挥碳市场促进绿色发展跨国合作的桥梁作用,推动国内绿色低碳技术、产业等走出去。(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