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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大幅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日期:2018/03/05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同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同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从通知内容来看,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与现行的补贴政策相比有大幅调整。不仅提高了补贴的技术门槛,还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总体基本符合预期。

据了解,此次调整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新版补贴方案最显著的特征是,“分档”更加细化。以新能源乘用车为例,对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工况法)的分档由原来的3档增加为5档,且补贴门槛的最低续驶里程从100千米提升到150千米。其中,对续驶里程较低的车型补贴金额有所下降,续驶里程大于300千米的车型补贴金额有所上升,旨在鼓励续驶里程较长的纯电动车。

新版补贴方案对运营里程要求进行了分类调整。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千米,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除了公布新补贴标准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各地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并且提出“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等措施”。这意味着地方目录或备案机制等将被取消。

此次调整后,抽检会更严。四部门提出,建立与补贴挂钩的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暂停推荐车型目录、按型号扣减或缓拨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给予处罚。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此次调整突出体现了精准激励,比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和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等。因此,这不是简单地减少补贴,而是随着成本变化进一步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和结构,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补贴“滑坡”。

在新的补贴方案出台后,各大车企现有生产规划或被打乱。不过,多位市场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和预期较为吻合。(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