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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与CCER市场融合新政出炉 绿色经济迎发展新机遇

日期:2024/09/24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积极响应了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紧迫需求。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与绿色转型的战略导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携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积极响应了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紧迫需求。

在全球气候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均将绿色发展和气候变化应对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将“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确立为关键任务,为绿电市场的蓬勃发展铺设了清晰路径。

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不断加力,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的优化与实施。自2023年起,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不仅确立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权威凭证的地位,还通过将其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体系,有效激发了非化石能源消费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电解铝等高能耗行业,设定了明确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并以绿证作为衡量标准,显著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提升。

与此同时,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平台,其建设与发展亦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0月的发布,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构建了坚实的制度框架,为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前沿可再生能源项目注入了强劲动力。

鉴于绿证与自愿减排交易(CCER)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互补优势及潜在的协同潜力,《通知》的发布恰逢其时,旨在明确二者市场边界,防止项目重复获益,并强化两者之间的政策协同与有效衔接,从而进一步完善资源环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

《通知》的实施,不仅将加速我国绿证走向国际的步伐,满足企业参与国际碳交易、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的迫切需求,还将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同时,它也将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的深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向绿色转型迈进,提升我国在全球碳定价体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共同守护地球家园的绿色未来。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关于设立两年过渡期的决策,旨在平衡绿证制度与CCER的功能定位、作用机制,并顺应国际绿色发展的趋势。绿证制度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核心激励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而CCER市场则依据国际“额外性”原则,聚焦于实现精准减排目标,为具有显著社会与生态效益的减排项目提供经济激励。

面对全球范围内对企业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企业亟须利用绿证与CCER机制来实现其可再生能源使用与碳排放减少的承诺。然而,为避免可再生能源项目在两种机制下出现重复获益,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通知》提出了灵活的机制安排,并设定了明确的过渡期。

自2024年10月1日起,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内,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而光伏、其他风电项目则暂不纳入自愿减排市场的新增范围。这一安排旨在平稳过渡,减少市场波动。同时,对于2017年3月前已备案的CCER项目,《通知》也提供了清晰的执行指引,确保政策衔接的连续性。

为有效防范重复获益,《通知》制定了详尽措施。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将依据电网及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按月核发绿证。项目业主需在绿证交易与CCER申请间做出选择,并承担相应承诺责任。选择绿证交易的项目需声明不再申请CCER,并在系统中公示;反之亦然。此外,对于已申请CCER的项目,在减排量核查和登记过程中,将实现绿证系统的“冻结”、核销与交易信息的实时共享,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为强化政策执行效果,《通知》还构建了信息共享机制与交易监管体系。国家能源局与生态环境部将协同工作,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CCER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可信度。同时,建立健全数据查验流程,通过定期核验与检查,防范重复获益现象,为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深思熟虑与前瞻视野,也为我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通知》的深入实施,我国将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林  楚)